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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降低第一線人員作業負擔,已於「防疫追蹤系統」建置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公費家用快篩結果回報功能,並自111年3月22日上線

  • 發布單位:體健科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二字第111052977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國教署函、教育部函、指揮中心函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降低第一線人員作業負擔,已於「防疫追蹤系統」建置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公費家用快篩結果回報功能,並自111年3月22日上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49733號函辦理。

二、旨揭有關自主健康管理快篩簡訊發送作業,說明如下:

(一)簡訊發送時間:於居家隔離或檢疫期滿後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及第4天上午8時發送雙向簡訊。

(二)結果回傳時間:當日10時至20時,每2小時將民眾回報之快篩結果批次匯入旨揭系統之自主健康管理頁面。

(三)回報類別包含「陽性」、「陰性」、「不明」、「其他」、「未檢測」及「未回覆」。

(四)簡訊發送之手機號碼:

1、居家隔離者:接觸者健康追蹤管理系統之「自有手機號碼」欄位。

2、居家檢疫者:旨揭系統個案資料查詢頁面之「已確認檢疫者手機號碼」欄位。

3、無法正常發送簡訊之情形:前開手機號碼填寫錯誤及共用手機者;共用手機者將僅發送一封簡訊。

三、檢附相關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