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及防治措施穩健開放,自2月7日起調整0+7自主防疫期間之篩檢時機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15160號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2年2月1日表示,近期國際疫情趨緩,未發現具威脅之新型變異株,配合邊境管制及社區防治措施穩健開放,自2月7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指引中有關篩檢時機之規定,取消原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一天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以及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改為「自主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
三、另有關本縣高中以下學校因應疫情體溫量測之規定,自2月7日起調整為由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視防疫需求,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
四、請學校於開學前完成防疫物資整備並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例如: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落實生病不入校,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五、檢附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2月1日新聞稿及圖卡各1份供參。